四川省政府于2025年5月7日正式发布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将于6月1日起施行。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专项政策,《办法》聚焦“退役潮”下的产业痛点,要求废旧动力电池必须交售至正规回收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,并计划试点建设4-5个集回收、储运、拆解、检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区域中心,推动形成“应收尽收、就近回收、就近利用”的全生命周期闭环体系。

四川是全国锂矿储量最丰富的省份,动力电池产业链被纳入全省“建圈强链”战略,现有回收服务网点512个、综合利用企业11家,年处理能力约6.9万吨。然而,随着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攀升(2024年底达140.2万辆,同比增长56.4%),预计未来2-3年将迎来首批大规模动力电池“退役潮”,仅成都一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93万辆,退役电池资源价值亟待规范开发。当前市场乱象中,大量废旧电池因“小作坊”高价收购流入非法渠道,以三元锂电池为例,“小作坊”收购价较正规企业高出15%,但缺乏环保和安全处理能力,导致“劣币驱逐良币”现象频发。《办法》通过三大创新举措破局:一是以区域中心为核心构建“一站式”回收网络,整合上下游企业资源;二是建立从电池产生到利用的全链条规范,明确移交、运输、拆解等环节标准;三是实施省级综合利用“白名单”企业培育计划,淘汰低效产能,推动行业技术升级。
后续四川将加速试点区域中心落地,优先在产业基础扎实、龙头企业聚集的区域布局,并配套财税支持、技术创新等政策。同时,研究制定《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,通过动态管理筛选标杆企业,力争2-3年内形成安全、高效、绿色的回收利用生态圈,为应对欧盟“碳壁垒”和全球资源竞争提供“四川方案”。